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取得明显进展
今年初,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 “一费制”收费办法。据了解,各地目前贯彻落实“一费制”工作已取得明显进展,天津、黑龙江、安徽、湖南、贵州、新疆等25个省份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其余6个省份也已将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待批准后印发执行。
“ 一费制 ”是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推行 “ 一费制 ” 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党中央、国务院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自立收费项目、擅提收费标准,造成收费项目繁多、标准不一,既违背了国家的收费政策,有损于收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同时,也不便于检查与监督。为了进一步治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乱收费现象,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让社会各界明明白白地监督,并切切实实地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这次推行的 “一费制”,对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各地在严格、合理地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标准。 实行“一费制” 后,学校必须执行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许再乱收其他费用。这样,就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加强了对学校收费的管理,也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同时,实行“一费制”,也有利于落实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举办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义务教育的投入必须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学生缴费仅仅是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这次推行的“一费制”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通过实行“一费制”,也会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保证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
教育部要求已印发文件推行“一费制”的省份,严格按照“一费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对违反“一费制”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但要对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领导责任;未印发文件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省份,要积极开展工作,尽快出台文件组织实施。
为了方便群众和社会对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进行监督,现将教育部和 31个省份的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举报。
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6145 66096146
序号 地 区 电 话 号 码 1 北京市 (010)66074686 66074613 2 天津市 (022) 23327473 3 河北省 (0311)7042475 7908073 4 山西省 (0351) 3046324 3810335 5 内蒙区 (0471) 6203721 6 辽宁省 (024) 86896718 86913750 7 吉林省 (0431) 2728932 8 黑龙江省 (0451)53642952 53638636 9 上海市 (021)52381363 52381362 10 江苏省 (025)83239146 83239250 11 浙江省 (0571) 87052502 12 安徽省 (0551) 2831847 13 福建省 (0591)87853491 87091347 14 江西省 (0791) 8631885 8636287 15 山东省 (0531)6161888 转 11310 16 河南省 (0371) 5900737 5959578 17 湖北省 (027)87328305 87328273 87328303 18 湖南省 (0731)4714899 19 广东省 (020) 37628009 37628948 20 广西区 (0771) 5318625 21 海南省 (0898) 65359699 65334204 22 重庆市 (023)63855358 63874712 23 四川省 (028) 86111182 86110114 24 贵州省 (0851)5282945 5283145 25 云南省 (0871)5141284 5141213 26 西藏区 (0891)6323304 6331160 27 陕西省 (029) 85581049 28 甘肃省 (0931) 8881945 8885518 29 青海省 (0971)6310545 6312917 30 宁夏区 (0951)6043632 6022981 31 新疆区 (0991) 2854007 2866844 |